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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北医学院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派遣离校工作的通知

新媒体工作室 川北医学院 2021-06-25

学校有关部门:

为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四川省委、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202 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部署,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就业派遣


(一)派遣审核工作要求

1.各院系严格按照派遣审核须知完成毕业生派遣审核工作,确保审核程序规范、毕业生就业材料真实、准确,并按时更新就业系统。派遣审核在川北医学院云就业服务平台线上开展。


2.严格落实“四不准”要求,学校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四不准”规定,坚决杜绝就业统计信息造假,特别要加强就业信息支撑材料的完整性,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院系留存,三年内不得销毁。


(二)派遣离校注意事项

1.按四川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升学毕业生不签发报到证,其余2020届普通全日制毕业生均有报到证。未就业的毕业生必须通过云就业平台填报未就业原因、报到证签发与档案地址,否则直接影响到我校毕业生派遣工作。


2.凡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由学校保卫处政保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毕业生可以选择回原籍或单位工作地。不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造成落户困难或无法落户的,责任自负。


3.党员、团员毕业生毕业离校前到所属院系登记,以便组织部、团委出具党、团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


4.除参加国家项目或经本人申请并获批的毕业生档案可留存学校代管两年外,其余毕业生档案按规定时间统一派发。毕业生档案需密封盖章,封面注明毕业生考生号、学号、姓名、专业。原则上不允许毕业生个人提取档案。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由接收档案单位出具书面调档函,院系登记后,7月10日前交学校学工部大学生职业能力发展与就业指导中心汇总。


(三)研究生派遣工作

研究生处于6月18日前将研究生就业派遣方案汇总至学工部,便于统一编制我校2020届毕业生派遣方案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


02

毕业生离校后就业工作


2020届毕业生就业统计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系统关闭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各院系须抓住这两个时间节点,在毕业生离校后的半年内,继续做好毕业生就业服务与追踪工作,持续更新就业系统中毕业生反馈的有关信息,以便新签工作毕业生改派和后续相关数据统计及年度就业质量报告编撰工作的开展。


03

特殊群体就业帮扶工作


各院系建档立卡、就业困难、湖北籍等特殊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台帐纸质版、电子版、帮扶工作总结于6月26日前汇总至学工部大学生职业能力发展与就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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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川北医学院办公室

            编辑/排版:李海平     责任编辑:林钰灵

审核:陈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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